来源:杨俭律师网 作者:杨俭律师 时间:2016-03-27
当今社会,人们纷纷追名逐利,诚信观念缺乏。许多律师也是如此,时刻把自己经济利益放在首位,而忽视诚信,欠缺基本的职业道德和素养。那么,怎样才算是一个诚信的律师,本人认为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:
1、不虚假承诺
绝不大部分当事人(委托人)对法律及司法程序比较陌生,聘请律师,是想得到实实在在的专业上的帮助。而律师作为法律从业者,就不应当忽悠当事人,而且,律师应当知道自己对案件结果的承诺其实毫无意义,绝不能为获得当事人的信任,而给与虚假承诺。
2、为当事人经济利益着想
实践中,某些案件,或者某些程序,律师介入所能起到的作用几乎是微乎其微,在此情况下,律师就不应为了收取律师费,而隐瞒事实甚至夸大律师的作用,以此获取委托。当然,如果当事人(委托人)在了解情况后,出于安心或者节省效率考虑,仍然坚持委托律师的除外。
3、按约定及行业准则提供法律服务
律师一旦接受委托,不管收费多少,不管案件的难易程度,也不管收费与工作量是否匹配,均应当尽心尽力的提供法律服务。不应当以收费低、工作量大为由,要求委托人支付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。